遵义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遵义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遵义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遵义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按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为确保面试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工作质量,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我局特成立201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攀
副组长:王光杰 黄 平
成 员:张 宏 苟素雪 李 珊 赵帝澄 何文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遵义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工作。
三、面试考官组成
结合招聘职位及人数实际情况,我单位招聘面试工作共设考场1间、考官1组、考官7人(主考官1名、考官6名),其中主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下属的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单位)考官数不得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考官具体在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从担任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选中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本单位考官抽签人数比例须在5:1以上,出差、请假等因素不在单位人员不能纳入抽签对象),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临时形成的考官组现场集体研究形成面试题目。
参加面试的考官如因亲属参加面试属于回避对象,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遵义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要求,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9: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遵义市城市管理局六楼会议室(红花岗区白沙路1号)。
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知识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共3道试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七、面试程序
(一)通知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二)应试人员凭规定应持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前,应试人员应集中在候考室,抽签决定应试顺序。考生进入考场,只能向考官报告抽签序号,不得说出姓名等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每人面试时间共为15分钟,每题回答结束以后,考生应说“回答完毕”。面试结束以后,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进入候分室,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后引导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之和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六)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和换算《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总表》。面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后,交主考官向应试人员公布得分。
(七)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八)面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和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照《遵义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保守秘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8221691(市城市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